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

雜感 火大

我得再一次開宗明義的說我實在不是宋先生飯。我不要再收到什麼質問信了,有句話叫一之為甚豈可再乎!!!(不明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的請去看左傳!)

我喜歡宋演員,但真的不是飯,是飯我拼死都會去看他的香港FM好嗎?而且什麼刷人氣,人氣可以當飯吃嗎?上一次我忍了,某些人你給我再來,我直接關BLOG或是設特定人士才可以看!

我欣賞宋演員,但更喜歡教主,然後因為教主,所以更欣賞宋先生,就這樣而已。

因為欣賞,所以我也很快樂的找宋先生的消息照片這樣,也很快樂的來分享這樣。

我明白對喜歡的人,會視為心頭肉(或是嘴邊肉WHATEVER),但拜託不要把你的想法加在別人身上。我的地方我的BLOG,我要寫什麼是我的自由,你要是高興,你也可以開BLOG開什麼的來寫你想寫的。

你要是覺得我可以借這裡賺大錢,我很坦白的告訴你,BLOGGERAD我一個月收不到1圓台幣,然後我一個月的薪水比22K要多很多,而且是港幣!雖然我寫東西從來不打草稿(所以每次PO完一直改錯字加內容改文句~汗),但找圖找影片還要寫字,也是得花時間的。我工作很忙,工作壓力也超大(所以才會最近皮膚一直過敏。。。。),但因為我喜歡,所以再忙我還是想寫。我真的只是單純的喜歡寫,即使寫得不好還是想寫這樣。

要是你真的喜歡一個人,請加油,也請自己努力,不要把你的喜歡,建立在住海邊之上好嗎?

6 則留言:

  1. G大别生气,也别关blog,我没有FB,最近刷你的blog已经成了习惯,支持你!相信还有不少读者支持你。这是你的地盘,你有权利说了算。希望可以看到更多你的作品,也希望你的身体早日康复,抱抱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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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先謝謝你~
    其實是因為有人死心不息的一再來煩,所以我才會爆炸~汗
    也許因為之前沒挑明的說,某些人以為我看不懂所以要再來煩我!!!!(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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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別氣了,你寫得超好的
    宋演員也不會喜歡這種飯
    喜歡一個人就會愛他所愛啊
    (可惜她們不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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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要喜歡誰是她們的自由,喜歡寫什麼是我的自由,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有這種住海邊的人,煩我一次都不夠,還要一直來煩(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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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千萬別關啊~~~ 很喜歡看妳的 Blog 很有趣,文筆又好。是我少數的娛樂之一。謝謝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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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只要某些人不來煩,我絕對會寫下去的(頂多是更很慢這樣~汗),因為即使寫得沒很好,但我真的寫得很快樂~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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